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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法院司法救助救危扶困情暖人间
作者:岑展君 梁法贵 发布时间:2015-06-09 15:39:30
图为当事人向刑庭法官赠送锦旗 “感谢法院给我们送来救命钱!”近日,刘益国夫妇激动地向广西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刑庭的法官赠送了“执法严明、为民伸冤”的锦旗,哽咽着对法官连声道谢。这感人一幕,让人无不动容。 赔偿不到位,生活陷入困局 54岁的村民刘益国夫妇,生育儿女一双,靠耕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并不富裕。2011年他们唯一的儿子不幸被捅死在街头,该案经过法院判决,七名被告人各被判处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连带赔偿刘益国夫妇经济损失17574.90元。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尚有3074.90元赔偿款未到位,夫妇俩只能四处借债安葬儿子。刘益国患有高血压,时常病发需要住院,其妻子患有风湿病,不能下田耕地。目前,女儿已经改嫁,家中的半亩田由亲戚代耕,夫妇俩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捉襟见肘。 救助金到手,犹如雪中送炭 同样的不幸也发生在港南区刘老汉身上。2013年,因为相邻水沟问题,时年65岁刘老汉在家门口被73岁的邻居打至肋骨骨折。由于打人者也是年岁已高,体弱多病,家中经济困难,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法院判赔的12765.50元经济损失迟迟不能到位。刘老汉无钱继续治疗,目前无法康复,严重影响到生活。 针对以上情形,港南法院根据《港南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迅速启动“联动救助机制”,向港南区委政法委出具“司法救助建议函”,通过港南区国家司法救助基金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救命钱”。今年5月,刘益国夫妇和刘老汉就分别领取到了20000元以及11481元的司法救助金。接过救助金的那一刻,刘老汉感动不已:“这下有钱吃饭和治病了,真的太高兴了”。 救助范围扩大,救助力度加强 司法救助,主要是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以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正常参加诉讼。港南法院院长叶国富表示:“我们开展司法救助,就是要将钱用在最困难、最无助的人身上,让他们感受法治的温暖,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近年来,该院除了加大对生活困难的诉讼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力度外,还充分利用刑事政策和相关规定,将刑事被害人及其直系亲属纳入司法救助的范围,不断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刑事被害人救助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此举对抚慰刑事被害人亲属以及缓解其生活困难起到了很大效果,同时也平息了很多涉诉上访,缓解了社会矛盾。2014年,该院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金额达到100万元。2015年截止到5月份,该院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6.373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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