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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编外法官”为审判工作添“红利”
发布时间:2015-06-12 09:30:06
本网讯(郑升平 张住强) 人民陪审员,不穿法袍却与法官同堂审案、同等权利,因此被人们称为“编外法官”。6月10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借助人民陪审员熟知当地社情民意的优势,深入百姓家中,成功调解了一起家庭纠纷。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缘、地缘、情缘的优势,该院主动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陪审员一起调解案件。陪审员了解案情后,即陪同法官前往当事人居住地,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村委会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此外,通过走访谈心,利用乡亲的亲和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该院在人员选任、业务培训、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抓好人民陪审员的规范管理,着力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合作环境,保证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判上与法官同审同权,实现零距离监督。同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扎根群众、贴近群众、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便利条件,使人民陪审员成为司法审判的监督员、调解员和宣传员,促进案件调解成功率大幅提升。 据悉,该院66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今年前5个月共参与审判各类案件317件,调解案件成功率80.6%,参审率100%。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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