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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庭审一起行贿案 60余名干部受教育
发布时间:2015-06-10 14:13:14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黄斯梅 秦燕)  6月9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贿案件。港北区61名党员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在贵港等地从事地质勘察工程施工。2010年至2013年,被告人黄某在承揽贵港市荷城初中基建工程中的超前钻工程和灌浆工程、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公共租赁房、路网工程等项目的地质勘察施工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现金65万元人民币。

    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旁听案件庭审,党员干部“零距离”地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在面对诱惑时,能保持头脑清醒,时刻警钟长鸣,不越底线、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

港北法院积极搭建廉政教育平台,与港北区纪委共建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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