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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06-10 09:50:14
本网讯(王锐) 6月9日,新疆裕民县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通过观摩+点评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 当天开庭审理的是李某诉被告崔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2001年,原告李某与被告崔某签订承包土地转让书,李某将自己的54亩土地承包给崔某,合同约定,原告可随时要回自己的土地,但需退回已给付的18000元现金。因双方协商不成,故原告诉讼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自己的土地。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及义务等,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是否无效,原告是否应按合同向被告给付18000元现金等争议焦点问题展开举证质证和辩论。庭下旁听席上,观摩庭审的法官聚精会神,认真听、细致记,始终关注庭审的每一个程序和细节。此案因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定期宣判休庭。 庭审结束后,法官立即组织了庭审评议交流活动。审判员纷纷踊跃发言,对如何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如何引导当事人围绕双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有顺序、有层次的质证和辩论,以突出审理重点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整个庭审严肃紧凑、规范有序、合议庭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庭审驾驭能力较强,但也存在审判员询问代理人事项不够详尽,庭审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 通过庭审观摩、点评活动,大家互看互学,查找问题,取长补短,不断改进,对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和庭审水平,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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