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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法院首个“宪法日”开展庭审观摩
发布时间:2014-12-04 13:31:40
![]()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钟宜华 王洪用) “12·4”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天上午,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邀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评议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典型案件的庭审。代表委员纷纷表示,首个国家宪法日过得很有意义,不仅感受到了法官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念,而且体会了法庭的庄重和威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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