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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院长带头办案获群众称赞
发布时间:2015-06-05 14:07:18
本网讯(赵剑琪)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内,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案件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是伽师法院院长艾尔肯·艾木都拉。“想不到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案子审得又快又好”,旁听庭审的几名人大代表正在津津乐道。这也是今年以来该院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并主审的第36件案件。 艾尔肯·艾木都拉对院领导带头办案深有感触。他说:“各种会议多、行政事务多、工作协调多,这是过去法院领导的基本工作写照。领导当久了,脱离审判一线越远了,审判业务更加生疏了。绝大多数院领导都是从审判一线走过来的,领导重新回到审判台、回归法官角色审理案件,最大限度地剥离行政事务性工作,缓解审判一线案多人少的压力。” 今年,伽师县法院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明确院领导最低办案数量,让院领导深入审判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重拾法槌,从“纸上看案”到穿上法袍当审判长亲自办案;从埋头于行政事务性管理工作到专注于以审判业务为中心进行业务钻研,起到言传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影响全体法官刻苦钻研审判业务,为青年法官做出榜样、树起标杆,有效缓解了一线法官压力,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今年以来,该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36件。1—5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306件,审结1094件,结案率达83.75%。其中,调解934件,调解率达85.38%,结案均衡度0.54%,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0.2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49%;受理执行案件142件,执结92件,执结率达64.79%,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8.5%,实际执行率达 95.65%,审执工作呈现调解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执行和解率高,案件上诉率低的良性发展态势。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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