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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为灾区灾民开辟诉讼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5-06-02 16:31:35
本网讯(黄光发 黄静) “这下我放心了,以为洪灾后我会收到一份撤诉裁定,没想到你们法院考虑到此次洪灾的特殊性,主动给我延后开庭时间,既给我节省了诉讼费,又节省了时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6月2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横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某诉被告周某民间借贷一案。 该案原定于2015年5月18日开庭,但因5月18日至19日该县境内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致使横江镇多个村民房被淹、农田受损、交通受阻。刘某所在的村正好是重灾区,因交通受阻致使刘某无法按原定的时间来开庭。石城县人民法院横江法庭考虑到洪灾的特殊性,主动联系被告做工作,被告终于同意延期开庭。由此,开庭当日,原告刘某为表达自己对法官的感谢之情,一到法院门口就主动上前握住主审法官的手,说出了刚才一番话。 连续两日的强降雨导致该县10个乡镇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特别是横江、大由、屏山、龙岗等乡镇灾情严重。洪灾过后也产生了很多法律问题,各地因灾引发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尤其是涉及受灾企业的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有明显增加的趋势。 本着“一切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要求,石城县人民法院主动为民服务,专门为涉灾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支持和服务灾区灾后重建工作。落实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措施,特别是快审快执好涉及财产、农作物保险理赔等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帮助受灾群众筹集资金渡过难关。对于地处偏远的当事人,石城县人民法院加大巡回办案的力度,方便群众就地立案、就近诉讼;对受灾当事人,该院还采取延期开庭、暂缓执行、慎用强制措施等举措,确保当事人全身心投入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中。同时,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为灾区灾民依法予以办理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交手续,加强司法救助力度。 据悉,近日该院共梳理出涉灾案件100余件,全部为其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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