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晓辉 赵志宏) 今年以来,河北省高邑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一乡一庭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在三镇两乡同时成立五个人民法庭建设,全部落实办公场所、上墙制度、法庭标识、工作台账、法庭人员,并与2015年3月正式运转。截至目前,该院已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次,调解各类纠纷75起。
该县法院在一乡一庭负责人的配备上,院党组在案多人少、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勇于开拓,大胆启用新人,5名负责人全部由近年来新招录的年轻审判员担任,平均年龄32.5岁。这些年轻同志到岗后表现出了强烈的创业精神,多数同志没有局限于每周三的驻庭工作日,只要是处理完了手头的工作就往乡镇跑,给自己创造机会,努力熟悉基层情况。法庭的有效运转必须有可靠的制度做保障。为此,该院制定法庭工作制度,包括:庭长驻庭工作日、人民陪审员值班、法庭工作档案、案件登记、调解、移送制度等内容,使法庭工作有制可循。此外,该院还完善台帐制度,建立受理案件、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工作日志等6种台账,要求登记及时、准确,使法庭工作有迹可查。
自5个法庭运转以来累计为乡镇提供法律建议25条,涉及招商引资、土地流转、损害赔偿、非法集资等多个方面,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镇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被乡镇书记们称为“免费的高水平法律顾问”,良好的互动关系、积极的服务姿态使乡镇初步对法庭产生“需要感和信赖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