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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切实开展执行专项活动获表彰
发布时间:2015-05-19 17:07:24


    本网讯(周芳洁 赖见兴)  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督导检查中受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是落实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有力举措,也是解决破解执行难现状的有效途径。石城法院在开展落实“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本着思想重视、行动积极,弘扬真抓实干、任劳任怨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执行作风。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联动、执行信息化、强化监督等措施,石城法院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促进高效、公信、公开、廉洁执行。

    绿色通道解民生。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和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费等涉民生案件,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快速兑现,以便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的困难申请人,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增加财政对执行救助基金的核算,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争取给予司法救助,缓解当事人燃眉之急。

    加强联动快执行。通过加强与工商局、房产局及银行等部门的联合、联动,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划、拍卖、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力争最短的时间内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后,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黑名单”效用,借力信息发布平台,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脸红羞愧,无处藏身,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发送短信促公开。该院执行工作人员在案件移送到执行部门及确定办案人员后的第一时间内,需将案件承办人员的信息与联系方式及时告知申请人,使其及时了解自己申请执行的案件进展,避免申请人反反复复到法院询问案件情况的发生,减少其奔波之苦,也为大部分工作时间紧凑、路途遥远的申请人带来便利。实行执行进程告知制度,只要案件一经立案,申请人就可以陆续收到相关短信,让申请人随时了解案件立案、强制措施、评估拍卖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强化监督保廉洁。实行内外监督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对案件执行进行外部监督,给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同时,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行过程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拍卖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推行财产查控留痕制度、完善执行款收支管理、建立“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保持执行队伍“零违纪”。

    该院自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来,得到了上级的肯定,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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