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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法官送达路 瑶山星光伴我归
——金秀法院法官办案纪实
作者:陈杰    发布时间:2015-04-10 14:00:04


    “身着黑色法袍、手持千钧法槌、高坐法庭之上,不怒而自威”这是很多人对法官的评价。然而4月7日,记者跟随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深入大瑶山腹地送达文书后发现--法官们看似光鲜的背后,其实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工作性质让他们“并不可爱”。

    记者了解到,送达只是办结一起案件的一环,送达道路艰险、当事人拒收法律文书或下落不明等等原因让送达并不容易,在基层法院,民事诉讼“送达难”更加突出。  

    8时30分,法官们整理好所有资料出发。

    韦法官向记者介绍,今天要去的两位当事人家虽同属忠良乡,但大瑶山的阻隔加上连日阴雨造成的封堵让两个村庄变得格外遥远。要去第一个当事人所在的那拉村只能绕道蒙山县,为更好地了解情况,法官还特意邀请了精通当地白话的老法官蒙文彪。

    被告盘某旺到蒙山县雇请原告黄某忠的挖掘机帮开路,结算时被告一时无钱支付,便向原告立下欠条,承诺还清勾机服务费17000元。然付款期限届满并逾期两年,被告始终分文黄某遂将盘某旺告上法院。

    10点48分,在蒙法官的指引下找到去那拉村的路口。在一路多次“连续转弯”和“前方碎石”的提醒下,车子在湿滑山路前行半个小时才到那拉村。经过打听,当事人所在的屯还要进山5公里。山上羊肠小道车子难以前行,赶时间的法官决定徒步前进。一路攀爬20多分钟终于找到了盘某所在屯。只见群山环绕的半山腰仅有5、6户人家。盘某旺家大门紧锁。经打听,盘某旺一直在外躲债,只有他哥哥在老家。

    14时15分,法官们终于送达第一份文书。匆匆吃过午饭,法官们又马不停蹄的驱车前往四十多公里的中山村,这次要送达离婚案件的诉讼文书。相比那拉村的险路,中山村相对平坦。本以为这次的送达会应该容易很多,但是现实并没有按记者预期的方向发展。

    到达被告家中,只有一个五岁的小男孩。经询问,小男孩系被告的儿子,其父母都去广东打工,奶奶上山种树。听说找他家人有事,好心的邻居骑车去接老太太。见到法官老太太显得有些抵触,她以为法官是帮儿媳离婚的。当法官表示是来做个调查,向邻居打听到他儿子为人老实厚道,勤俭持家这些情况时,老太太声泪俱下,再也忍不住向法官哭诉,孙子还小,她希望两个人好好过日子。

    书记员做好笔录让老人帮签字并让其帮忙转交诉状给她儿子时,老太太却拒绝了。不管法官怎么解释,她说她不认识字。于是法官请来邻居帮她念笔录。看到老人仍不放心,韦法官想到让懂瑶话的“瑶法官”民庭庭长黄通德在电话中向老太太解释。听到乡音老太太把疑虑一股脑地说给黄庭长。在黄庭长推心置腹地耐心解释后,老太太终于答应在笔录上签字。原来不太懂法律的老人怕法官在她签字的地方更改,写不利于他儿子的话,于是法官提议让老人的邻居帮她拍照留底,老太太这才彻底放心地在送达回执上签下她仅会写的她的名字。

    完成这份文书送达后,已将近晚上8点。老太太愧疚地说都是自己不懂法,生怕儿子离婚才耽误那么久。当老人表示炒两三个菜在她家吃晚饭时,法官们微笑拒绝了,在老人和群众们的祝福下,法官们顶着大瑶山的星与月慢慢驶出山路。

    随行记者算了一下,整个往返送达时间长达十三个多小时,但法官毫无怨言,只是一心想到文书送达关系到案件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希望能够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相关的情况。法官们正是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贴心的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服务,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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