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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速裁组”快速办案获当事人好评
发布时间:2015-05-15 17:15:13
本网讯(李百山)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农民李现卫与长葛市桥北村张永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28天就拿到了长葛市人民法院的速裁判决书,对长葛市法院的工作态度和效率赞赏有加。 李现卫是洛阳市伊川县江左乡刘村4组人,因张永亮拖欠李现卫煤炭货款2万多元长期不还,今年4月16日到长葛市法院起诉。次日,法院立案庭迅速将案件移送给长葛市法院刚刚成立的速裁二组。5月12日8点半,由审判员韩宁独任开庭公开审理该案。被告张永亮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庭审中,原告李现卫陈述了被告欠原告煤炭货款、出具欠条,今年2月17日,被告之子代为偿还货款2800元,现仍下欠25700元货款未付的事实,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半个小时后庭审结束,速裁组的李书军庭长告诉李现卫,请等候一个小时来领取判决书。上午10点,李现卫及时拿到了长葛法院速裁二组的判决书。判决被告张永亮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李现卫煤炭货款257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11元也由被告承担。 李现卫拿到判决书后,感动地说:“都说法院打官司难,我在长葛市法院19天打了一场官司,开庭后一小时拿到了判决书,长葛市法院的法官态度好,效率高,真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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