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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巡回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获点赞
发布时间:2015-05-15 15:32:39
本网讯(颜建明) 5月14日,烈日当空、骄阳如火,为方便群众诉讼,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洲湖法庭的法官驱车数十里深入到辖区金田乡柘田村,在村民家门口审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四张桌子、四张椅子,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就设在了当事人屋后的一块空地上。不少当地群众也来到了现场,旁听了这起“特殊”的庭审。 原告刘军与被告张亮系前后屋邻居。两家因原告刘军屋后一块地的权属问题素有恩怨。而且张亮已在这块地上建了墙脚。2015年3月初,张亮将刘军屋后栽种的杉苗拔掉。刘军发现后,就用铁棍将张亮建在争议土地上的墙脚撬掉了一段。张亮见状,就到家里拿了一把铁锤把刘军正房的一处墙角敲烂了一截,致使部分水泥脱落。第二天,刘军发现了被敲烂的墙角,并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协同乡、村两级干部组织刘军与张亮进行了调解,但未果。后刘军就将张亮诉至法院,要求其恢复原状。 该案受理后,洲湖法庭的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居住在离法庭较远的一个偏远山村,路途遥远,当事人往返非常不便。为此,洲湖法庭的法官就主动到原、被告双方居住的柘田村巡回审理案件,将法庭设在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开庭审理。 该案上午九点半开庭,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庭审。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和分清责任的同时,以案说法,向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这次家门口的庭审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让我们足不出户,就在家门口学到了法律知识。”旁听的村民在庭审结束后纷纷认为,这次庭审让他们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让他们明辨了是非,增长了见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 2015年以来,安福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巡回审理的力度。该院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选取相关典型案件到案件突发地、高发地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说法,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也教育了广大群众,达到了审判、普法的双重功效,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赏。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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