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邓志芳) 二十年前丈夫曹小结负气外出,家住荔浦县青山镇的王小芳本以为仅是夫妻间的小争吵,丈夫消气后自会回来,谁料这一走就是二十年,杳无音信。如今两个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在儿子的支持下,王小芳把“负心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2015年5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小芳与曹小结解除婚姻关系。
原、被告于1980年经人介绍认识,之后恋爱,于1982年11月登记结婚,生育儿子两个,现均已长大成人。由于对被告了解不够,婚后双方性格不合,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家庭非常不和谐,无法培养夫妻感情。1990年6月原、被告双方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负气外出,至今未归。期间原告常通过电话联系催其回来照顾儿子,但是被告一直拒绝归来,后直接更换电话号码,原告经多方寻找均未果。至今双方无联系、来往,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破裂,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由于婚后未能协调处理好夫妻关系和培养夫妻感情,双方引起矛盾,使原、被告夫妻感情受到伤害,原、被告分居生活20多年,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起诉离婚,理由充分,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