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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法院“绿色通道”审理涉农案服务春耕
发布时间:2015-04-29 17:27:33


    本网讯(李翔兰 刘红连)  “你们为我的案件花了很多心血,真是太谢谢了!”4月29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案发地依法调解审结一起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赵某当场偿还了原告李某货款,解了原告的燃眉之急。原告李某向承办法官表示由衷的感激。

    针对春耕生产农事季节,吉安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资源优势,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服务“三农”发展相结合,开辟“涉农诉讼绿色通道”,加大涉农案件审理力度,对涉农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等“四快”,为春耕农业生产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

    该院依托基层人民法庭等平台开辟涉农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和农副产品购销、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索赔等涉农纠纷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生产。同时,注意落实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等司法救助。

    该院坚持从优从快审理。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涉农案件,一律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执行效率,确保涉农案件快速办结。采取携卷下乡、上门立案、拉家常释法等方式传播法制,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村屯队点,巡回就地审理涉农案,并且做到以案说法,教育群众,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根据涉农案件的特点,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邀请当事人亲属、乡村干部、人民陪审员等人参与调解,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保证农民不误农时。

    该院对农民为被执行人的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尽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农民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到位率,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对所有涉农案件做到尽最快速度结案,同时又能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使邻里、乡亲团结和睦,有效促进春耕生产。

    截至目前,该院已审、执结各类涉农纠纷案件36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6场次,为困难农民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1万余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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