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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三快”审理涉农案件服务春耕
发布时间:2015-04-16 14:48:00


    本网讯(王树恒)  眼下正值春耕生产繁忙时节。针对辖区多为农村乡镇的实际,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涉农案件的办理,对涉农案件办理做到“三快”——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对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作用,为春耕生产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快立案。对涉农案件实行快速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简化立案手续,灵活采取口头立案、电话立案或主动上门立案等立案方式。

    快审理。在涉农案件立案后,以巡回法庭为平台,开展“法庭进村组,法官进农家”活动,对涉农案件一律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开庭到地头、法庭设家中,深入到偏远乡村,农家院舍和田间地头、案发地点巡回开庭,就地立案、审理、调解,当庭宣判和送达法律文书,实现了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农村为中心的转变,真正实现了百姓诉讼在家门。并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积极化解各类纠纷,减轻群众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保证了涉农案件在最短的时间里得到解决。

    快执行。针对春耕时间紧,农民急需钱财备耕生产的特殊情况,对于那些不及时履行义务的涉农案件,启动快速执行机制,快速执行。自春耕生产以来,执行到位的执行款达62.34万元。

    “三快”措施以来,该院办理的涉农案件呈现出“三显”效应——立案速度明显加快、审理周期明显缩短、到位执行款显著增加,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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