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传新 陈华 肖伟) 今年以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共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0案11人,已采取措施的4案4人,其中,2案被执行人家属已经将执行款项共计50余万元全部交到了法院。
在此次专项活动执行期间,该院派出专门人员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立案的同时,还积极派出3名法警、1辆警车,于4月13日分别赶赴陕西省西安市、江苏省苏州市,协助公安机关将涉案人员王某、罗某押解回三门峡。犯罪嫌疑人翟某在河北省邢台市被抓获归案,也已经被押解回三门峡。
此次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其中,被执行人王某在被抓获后,其家属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生效的判决义务,将执行款连同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共计5万余元全部交到了法院。被执行人罗某在被批捕后,其家属也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生效的判决义务,将执行款连同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共计48万余元全部交到了法院。另一被执行人翟某家属也正在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
谈到今后的执行工作,湖滨区法院院长郑建林说:“打击拒执罪是促进执行工作,化解执行矛盾的有效举措,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移送拒执罪案件力度,同时,加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络查控等手段,多管齐下,努力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