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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法院向拒执行为“亮剑” 百余人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4-12-23 11:20:21
本网讯(刘秀荣 钟宇斌) 自2014年10月起开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的打击力度,制裁抗拒执行和规避执行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据了解,截至目前,巴南法院拟拘留或已拘留被执行人24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标的款300余万元;已作出拘留决定书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拘留132人,涉案标的额1200余万元。 该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拒执行为性质恶劣,已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巴南法院均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现移送侦查的案件已达7件,涉及被执行人7名,现已刑事拘留3人。 比如,在甄某申请执行郑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郑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对强制执行抱有侥幸心理,转移市外银行存款78100元,认为人民法院无法察知,现已被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在辽宁省锦州市落网,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另一件朱某某申请执行蔡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蔡某某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有汽车一辆,并从事汽车租赁业务,属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在执行中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现已在住所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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