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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为60余名农民签发“支付令”
发布时间:2015-04-21 09:18:16
本网讯(廖淑芳 邓禹) 辛辛苦苦忙碌一年,本打算将稻谷卖给米厂攒点钱过年,可年都过了却迟迟没有拿到米款。60余名农民只好起诉到了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为保护他的利益,近日,法官为他们签发了近7年来的第一张支付令。 小黄是建阳市水吉镇的农民。去年秋收,他与同乡60余人一同将稻谷卖给詹某经营的米厂,谁知詹某却没有钱支付,结欠他们500至2000元不等的米款。几经催讨,但终无结果。3月17日,小黄等人诉至法院,要求詹某履行付款义务。 了解了小黄一行人的情况后,水吉法庭余法官联系了詹某,詹某承认其欠款的事实,但辩称因米厂经营状况不佳,一时没有资金可供还款,希望法院做主。鉴于双方对事实无争议,为了减少双方的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提高效率,余法官果断为他们签发了支付令。 “詹某如果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生效,小黄他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说。 据悉,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根据申请人的意愿及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执行法官已着手草拟执行方案,相信不久后,小黄等人就能领到自己的钱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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