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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法院构筑案件质量动态监控体系
发布时间:2015-04-02 17:02:13
本网讯(李钊 孙健) 河南省淮滨县法院一直把案件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构筑案件质量动态监控体系,全力打造“铁案工程”。 第一,严格实行卷宗评查制度。修订完善《淮滨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对卷宗评查的情况,该院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讲评制度,对存在的一些共性的问题,及时在全院干警例会上进行讲评和纠正;对经评查定为不合格或有瑕疵的卷宗,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对其承办人给予扣分,以增强法官的案件质量意识。 第二,积极推行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随机抽取30起案件,对案件当事人特别是败诉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对发现的干警违规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并相应地加强教育,注重预防。 第三,加大内外监督的力度。权力运行失去监督就有可能滋生腐败。该院不断完善制度,充实纪检监察的力量来加强对内的监督制约;在完善内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通过走访座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卷调查群众、召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开通院长信箱等方式,及时与外界沟通,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以此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这样既很好地加强了沟通,又有效地加强了外部监督。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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