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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采取多项护农措施助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15-03-19 16:55:51


    本网讯(徐辉)  春耕在即,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找准司法为民与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结合点,采取多项护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周到的司法服务。

    该院开设涉农诉讼“绿色通道”,切实践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立案庭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对确实有困难的农民群众依法简化申请救助办理手续,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确有困难,无法进行财产保全和递交先予执行申请书的农民,针对具体情况变通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将司法调解贯穿在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加大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回访力度,促进农民当事人相互谅解,握手言和;邀请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等相关人员入村入户就地解决纠纷,力争有效化解矛盾;积极与辖区各村民委员会联系,设立便民诉讼联络室。

    针对春耕生产期间出现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切实有效地缓解农民群众春耕资金短缺的问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销售、贩卖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行为,全力以赴为春耕生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时,还针对备春耕热点,专门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农资门市、农贸市场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农民提供维权指导。据不完全统计,进入3月以来,该院组织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涉农法律20多人次,调解涉农案件15件,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140多次,受到农民的欢迎和好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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