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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郾城发挥陪审员监督作用杜绝陪而不审
发布时间:2015-04-09 16:02:51
本网讯(齐江涛) 为避免出现陪审员参审案件流于形式、陪而不审的现象发生,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截至3月底,全区144名人民陪审员今年参与审理的各类案件达到390件,调撤率达85%以上,且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缠诉或信访案件发生。 为了使陪审员尽快熟悉审判运行规律,该院一方面在人民陪审员上岗前,该院组织为期5天的岗前业务培训,采用案例介绍、播放庭审录像、召开座谈会、法律专题辅导等形式。另一方面针对上岗后的实际需要,采取庭审观摩、座谈交流、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为了使陪审员尽量发挥特长,该院根据审判工作和陪审员管理需要,采取地域和案件类型相对固定后再随机抽取的陪审形式,将陪审员分为机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两部分使用,要求各业务庭依照案件类型,根据法庭的地理分布、陪审员的特长,通过随机选和特殊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 为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该院规定凡由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均由各审判业务庭至少在案件开庭前一周通知,使参审的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履行庭前准备职责,提前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熟悉案件的争议焦点,便于陪审员与法官在庭审中分工协作。在合议案件时,充分尊重陪审员的意见,让陪审员对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意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如果陪审员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与法官的意见不一致,经讨论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人民陪审员有权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避免出现陪审员参审案件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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