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伍佰祯 欧洪梅) 3月20日,广西区大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新增人民陪审员15名,使得大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由原来的20名增至35名,实现了人民陪审员数和法官数比例1:1的目标,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去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增选人民陪审员领导小组,院领导多次就增选工作向县委、县人大及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对增选工作的支持。在增选人民陪审员时,该院充分利用官方网站、今日大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选任公告,选任的程序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规定进行,确保人员的初选、审核、公示、提请任命每一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广泛宣传,层层遴选,严格把关,15名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委干部等多个行业的拟增选人民陪审员顺利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至此,该院人民陪审员由原来的20名增至35名,实现了人民陪审员数和法官数比例1:1的目标,圆满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据了解,下一步该院将组织资深法官、资深陪审员对新增选的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陪审能力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升陪审员参与陪审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出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促进司法公正。据悉,2014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333件,378人次,占普通程序案件的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