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艳霞) 日前,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在河北高院报送的《关于京津冀三地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有关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先运行起来,逐步完善”。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也对这项举措批示称,这项工作是京津冀三地审判执行协作机制的创新,望加快对接磨合,建成衔接紧密、联动顺畅的常态化协作机制,为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3月11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密切开展司法协作,合力破解执行难,对查封、冻结、拘留等执行措施,京津冀三地法院均可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办理,实现三地办案的“同城效应”。协议明确了三地法院协作执行的事项,包括委托调查(查询),(轮候)查封(冻结),续封(冻),解封(冻),扣划存款,登记型财产过户等法律文书的送达,拘留等强制措施。上述事项,执行法院均可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办理。对于在三地辖区内已查明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处分中的财产审计、评估、拍卖、过户、支付执行款项等执行事项,可依法专项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协助执行。协议还简化了赴京津冀辖区内异地执行手续,并将逐步推进执行远程指挥系统一体化和网络查控系统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