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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县农村山区巡回审判法庭初露头角
作者:黄浩廷 发布时间:2015-04-02 13:58:24
在积极推进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工作进程中,广西区巴马县法院积极探索农村山区巡回法庭的审判模式,把审判关口前移,把审判重心下移,把审判法官下沉,变坐堂办案为就地办案,让司法贴近民众、关注民生,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该县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形式,审结各类矛盾纠纷525件,其中,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412件,调撤率达到78.5%。 成立景区巡回法庭,“专治”旅游纠纷 该县针对建设旅游名县过程中,为能扎实有效地“专治”日益突出的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纠纷问题,该县在成立旅游景区巡回法庭,为化解当地旅游服务纠纷开辟一条便捷的司法通道,有效地化解各类旅游纠纷问题。2014年共受理旅游纠纷案件15件,结案14件,其中调解或者经调解撤诉11件,调撤率为78.57%。 设立交通巡回法庭,“专审”交通案件 巴马县位于河池市西南地区,属于“出海大通道”一部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且山路蜿蜒崎岖,交通事故频发。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的特点,2014年,该县设立了交通巡回法庭,会同交警、检察院、司法局、 保险等部门单位成立了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形成了五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实行当场立案、当场调解、当场履行的方式,开辟出一条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的便民利民绿色通道,有效审理各类交通矛盾纠纷问题。2014年,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09件,结案102件,其中91件通过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89.21%,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联合巡回法庭,“专服”群众需求 巴马瑶族自治县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地区,交通闭塞,经济发展较为滞后,群众因地域、区位等因素制约,群众依法维权,获取合法诉讼严重受到限制。为极大方便群众,本着“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上法庭诉讼”的理念,该县通过整合力量,建立“大巡回法庭”,积极服务群众。在保留人民法庭原有编制的基础上,将盘阳法庭、所略法庭、那桃法庭等3个派出法庭人员整合进行合署办公,建立“大巡回法庭”,负责巡回审理辖区内所有乡镇的民商事案件,深受群众好评。2014年,大巡回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28件,结案228件,其中调解或经调解撤诉188件,调撤率82.5%。 创立网上预约法庭,“专破”立案难问题 2014年2月,巴马瑶族自治县正式开通网上立案平台,这是在继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和旅游景区巡回法庭之后,该县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中推出的又一项便民、利民诉讼新举措。该平台开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预约模块凭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实名注册,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上传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进行案件的网上预约立案。经在线审查合格的当事人,在预约时间前往法院立案庭可优先立案,节省了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的排队时间,提高了立案审查工作司法效率,优化司法资源在立案环节的配置,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当事人诉讼强度。自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平台以来,已成功预约立案16件。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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