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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法院:让“法治之风”吹拂农村偏僻角落
发布时间:2015-03-26 11:23:10
图为巡回法庭审判现场。 本网讯(谢莉) 3月25日,四川省江安县法院夕佳山法庭到仁和乡会龙村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郭某和被告林某系邻居关系。2008年,郭某与林某置换土地修建房屋,但原告实际占地面积超出了置换面积,为出行方便在被告林某的土地上另开辟了一条小路。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林某于2014年3月17日在该小路上栽种竹子,原告上前制止,双方发生扭扯,致原告郭某从2米多高的坡上摔下受伤。事情发生后,经仁和乡派出所和会龙村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原告郭某便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林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000余元。被告林某在收到诉状后,提起了反诉,要求郭某赔偿其因扭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000余元。 江安法院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将该案进行巡回审理。因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开庭时吸引了众多村民旁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江安人民法院这些年积极贯彻“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将巡回法庭开到偏僻农村、田间地头,在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还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确保偏远地区群众法治路上不掉队,为减少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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