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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田法庭四措施强化巡回下乡办案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5-03-23 15:49:16
本网讯(谢国淑) 近年来,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车田法庭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从方便群众诉讼和减轻当事人诉累出发,将办案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坚持巡回就地下乡办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2年1月至今,该庭共巡回审理案件335件,巡回下乡办案率达91.5%,通过巡回就地办案,上门立案132件,就地开庭117件,旁听群众3200人次,就地调解97件,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强化目标任务,出台实施方案。为明确每年巡回下乡办目标任务,该庭每年年初都召开庭务会,对巡回立案、巡回庭审、巡回调解、巡回宣判、巡回送达数进行明确,并形成实施方案予以固定,使巡回下乡办案固定化、常态化。 强化责任意识,使巡回下乡办案内化于心。将巡回就地下乡办案作为法官服务大局、服务稳定、服务发展的一项举措,要求法官将巡回下乡办案作为履职必尽义务,结合案件实际,严格按照法庭巡回审判方案,根据个案确定巡回审判方式,以确保巡回审判实效。 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方便群众联系。根据巡回下乡办案工作需要在部分街道、社区、村组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既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又便于法庭集中巡回办案,节约诉讼成本。 建立激励机制。对巡回下乡办案每件次给予专门补助,对巡回下乡办案化解矛盾突出、成效显著的干警在年度评优评先时向院党组优先推荐,请求给予奖励。对参与巡回审判的人民陪审员实行个案补助,给予适度补贴,提高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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