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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老人摔倒之后》典型案例央视播出
发布时间:2015-03-26 13:44:31


    本网讯(董王超)  3月25日中午11:59,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栏目以《老人摔倒之后》为题播出了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节目时长35分钟。据悉,这是罗山法院案例报道首次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播出。

    该案双方争议较大,79岁的原告尹某诉称,2013年11月22日10时许,被告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至罗山县城关镇江淮路东大桥北侧200米处,从右侧超越前方原告驾驶的人力三轮车时,与原告右手臂相刮致原告摔倒受伤,被李某送到医院救治,故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等损失2.2万余元。被告李某辩称,自己当时是发现尹某摔倒后做好人好事,才将尹某搀扶起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的。法院最终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和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判决此事故由被告承担全部责任。被告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予以维持。

    该节目不仅反映出了法官对案件证据判断的法治精神和公正司法的工作态度,还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深入探讨了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可看性强,极具感染力。节目通过邀请知名律师和时事评论员为嘉宾,并与观众互动的方式现场直播,节目主持人结合“扶不扶”这一社会话题,对罗山法院依法审理这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节目播出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共鸣,起到了较好的法制教育意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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