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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连续四年获评“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5-03-18 15:52:19
本网讯(董王超) 3月17日上午,河南省罗山县委召开全县思想宣传工作会议,对201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突出的10个单位进行了表彰。罗山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在河南日报、信阳日报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179篇,发稿数位居全县各单位第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至此,该院已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罗山县法院认真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始终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的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和法院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注重强化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有效提高了新闻宣传稿件的采用率,切实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治导向,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年均在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采稿1200余篇,并有多篇宣传报道在省、市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中获奖;连续三年每年均有1篇新闻宣传稿件被省高院院长批示肯定,连年被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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