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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法庭:法官登门促调解 赢古稀老人称赞
发布时间:2015-03-17 16:58:16


    本网讯(邓志芳)  “非常感谢你们,15号我终于收到我小儿子的赡养费了。”3月16日下午,年近古稀的李水英老人拉着广西荔浦法院青山法庭办案法官的手连声道谢,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老人是在孙女的陪伴下来到青山法庭,表达她对办案法官的诚挚感谢,和对法官雷厉风行、敬业爱民工作作风的由衷认可。

    李水英的事情还要从2014年的一场赡养纠纷说起。李水英老人已年过七旬,2013年12月老伴过世,已经没有经济来源。老人一生共养育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共三个孩子。除小儿子以外,其他的孩子都按时履行了赡养义务。村干部及当地司法人员对其小儿子做了工作,但是老人的小儿子拒绝赡养老人。2014年11月底,李水英老人将小儿子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之后,办案法官驱车几十公里来到老人小儿子的家里,做其小儿子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对其小儿子讲解法律知识以及不赡养老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下,老人的小儿子终于认识了自己不赡养老人的错误。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老人与小儿子签订了赡养协议,老人小儿子同意从2015年度起每年支付李水英老人赡养费2400元,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和9月15日前各支付1200元。对于老人的医疗费用,老人小儿子也将承担一半。

    2015年3月15日,老人小儿子自觉履行了协议,老人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对法院工作给与了高度肯定,至此案件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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