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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铭刻在公民的心里
作者:王铁成 发布时间:2015-03-13 13:23:11
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我们缺少的不是法律,而是公正执法和遵纪守法的人。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建立起了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法可依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依法治国方略已经形成。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某些人把法律当儿戏,没有把法律印记在脑海里。 我们制定法律、完善法律就是让人们去遵守、去执行,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假若只把法律当做一种形式,把它装裱起来,束之高阁,那是毫无实际意义的,法律的有无对某些人无关紧要,在他们眼中只有自己,没有可约束的对象,我行我素、星马神空,什么都无法阻止他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建立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建立完善法律体系,把涉及到各领域、各方面、各行业的法律法规都建立起来。法律法规建立起来后,就要求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去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用法。学法是前提、是基础,开展全民普法是提高公民法律知识的必要手段,可以采取一些喜闻乐见、结合具体案例等形式进行普法,避免生硬式的说教,不好理解,不易掌握,只有公民学会了法律知识,才能懂得法律的内涵,理解法律的深刻道理。学法、懂法、掌握法律知识,其真正的目的就是在遵法、守法,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做到的,遵法、守法才不能犯法,才不能踏上违法犯罪之路,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谁触犯法律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和公正判决。遵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在为人处事时都必须遵循的原则,任何人都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当我们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每个人的利益和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千万不要冲动,使有理者变成违法者,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规范自己。 法律不是摆在那给人看的,那样它不会发挥任何作用,法律要入心入脑,铭刻在每个公民的心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敬畏法律、敬仰法律,依法治国、依法治人的目标才能实现,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解决问题,法治国家就一定能建立起来。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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