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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法院:三项常态化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15-03-13 13:45:09
本网讯(张荣辉) 近年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有效落实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判后答疑、司法建议等措施,积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 大力加强法律宣传。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常用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商家的诚信守法意识。该县每年举办的“3·15”广场普法宣传活动,铜鼓法院都会派出业务精通的法官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向群众指明救济途径和程序,增强消费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的能力。此外,该院还积极撰写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报道,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消费者宣传法律知识,不仅震慑了侵权行为,而且帮助消费者增强了依法维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经营、消费氛围。 建立维权绿色通道。设立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消费争议金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了的案件,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适用小额诉讼,快速解决商家与消费者的矛盾纠纷。对消费者提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权利能够及时得到实现。对欺诈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加大制裁力度。2014年,该院审理了3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消费者的合理诉求都得到了法庭支持。此外,还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案件,强化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适用,增强法律威慑力。2014年,对贺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判处了刑罚并处罚金。 司法建议促诚信经营。积极为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工商和消费者协会等单位提供法律帮助,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主动与相关单位加强协作,分析交流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共同研究高效处理消费纠纷的思路措施,尽量以调解方式化解消费纠纷。结合审判实践,深入开展司法调研,着力分析消费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防范建议。近三年来,该院共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7条,从根源上填补社会管理漏洞,共同促进商家诚信经营,共同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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