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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3-13 10:49:46


    本网讯(廖长春)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权益维护,运用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切实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据悉,该院畅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结;对于消费争议金额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采取优先调解、简易程序、独任审判等方式,有效解决消费纠纷;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执行费用,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该院与公安、检察、工商等部门共同建立维权网络,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案件。此外,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该院还在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维权日等重大节日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以接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法律进行宣传,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

    截至目前,共审执结消费者权益案件3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万元,开展法律咨询5场,发放宣传单500余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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