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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三个全”为妇女维权撑起法治蓝天
发布时间:2015-03-10 13:31:14
本网讯(许皓景) 广西区扶绥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能动司法,发挥审判职能,对妇女维权案件实行网络全覆盖、调解全过程、服务全方位,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一是维权网络全覆盖。针对妇女维权意识差、能力弱的特点,法院联系政府相关部门、人民法庭联系乡镇街道、法官联系村居,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妇女维权司法网络。该院采取庭审观摩、集中授课、个别辅导等方式加强对司法服务联络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其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作用,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调解、早化解。 二是调解全过程。对于离婚、侵权、重婚、遗弃、虐待等妇女维权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进行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面调解”即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从单一的民事审判领域向刑事附带民事方面拓展;“全程调解”即把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做到在任何案件的任何阶段都不轻易放过一次调解机会;去年涉及妇女维权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1.6%,做到 “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服务全方位。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社区、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妇女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形象。广泛联系基层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开设妇女维权法制课堂,给基层人民调解员上培训课,讲解调解基本知识、调解技巧等,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化,倡树社会良好道德风尚,提高妇女维权能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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