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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遭遇丈夫家暴 少妇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5-03-06 14:56:37
本网讯(易灿) 都安县一丧偶少妇与人相识半个月便闪电结婚,不料婚后不久,少妇便遭到丈夫家暴,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现年33岁的李艳英原本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自丈夫遭遇车祸离世后,她独自一人抚养二个年幼孩子,日子便过的越来越艰辛。2013年6月2日,李艳英经人介绍和长自己12岁的张建涛相识,同年6月17日两人登记结婚,李艳英带上两个孩子来到张建涛家居住生活。因为相处时间短,加上两人生活习惯存在差异,婚后二人生活并不融洽。嗜酒如命的张建涛经常酒后打骂妻子,有几次还扬言把李艳英及其两个孩子扔到河里喂鱼。2014年清明节过后,倍感无奈的李艳英只好携带孩子回娘家居住生活。 今年2月13日,李艳英一纸诉状起诉至都安县人民法院,要求与张建涛离婚。 法庭庭审中,张建涛并未否认自己有家暴行为,但他认为夫妻打架是常事,不同意离婚。 都安县法院认为,原、被告相识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双方间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原告请求离婚,理由充分,应予支持。法院遂作出准予原告李艳英与被告张建涛离婚的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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