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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法院节后立案阶段引入调解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3-02 17:13:08
本网讯(农小兰) 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加大立案阶段矛盾化解工作力度,针对春节后案件立案数量增多、群众诉求增多的特点,全面推行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自正月初七上班以来,平均每天接待立案咨询群众15人次,调解案件2件。 率先树立服务理念。该院立案庭坚持培育和引导诉讼群众信赖调解、多元并举、司法推动、重在预防的社会纠纷化解新理念,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增强对人民调解窗口的指导力度,推进人民调解的规范化,把立案大厅人民调解窗口打造成“化解矛盾的前沿”、“联系群众的纽带”。 严格遵照调解流程。该院在立案阶段经当事人同意,将民事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窗口进行调解,由人民调解员在审判人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后,由法院立案后出具调解书或相应法律文书;调解不成功的,由法院因地制宜开展送达及地址确认书等庭前准备工作。 明确调解案件类型。该院立案庭将调解重点放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多发性和群体性纠纷上。一是在立案时发现某些立案要素欠缺的简易民事案件;二是信访接待中发现可以进行庭前调解处理的案件;三是当事人自愿要求进行庭前调解的案件;四是政府有关部门转来的案件等。为诉讼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式和更为便利的条件,取得较好的矛盾化解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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