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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中院步入“全国文明单位”行列
发布时间:2015-03-02 10:29:59
本网讯(郭连胜) 2月28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近年来,该院围绕 “人员素质现代化、单位管理规范化、设施建设标准化、志愿服务常态化、业务工作优质化、环境建设花园化”的总要求,融入“满意在三明”创城活动,突出“司法求先行、满意在法院”,坚持每一天,纵深推进文明创建,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带动和促进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据了解,2007年10月,该院成立社会志愿者服务队,并在此基础上先后成立了学雷锋硕士志愿者服务队、学雷锋巾帼文明志愿服务队、学雷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已发展到157人,占在编工作人员的86%。该院志愿服务队被评为全市学雷锋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坚持每月三日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示范活动,2012年以来,慰问贫困家庭、学生和挂钩村、共建村等经费共计171400元,向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冷暖关爱工程”、地震灾区等捐款768000元。设立全市首个“阳光行动”青少年教育帮扶基地,3名法官先后被6所中小学校聘任为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 该院深入开展“诚信工程”建设,出台三明市贯彻落实《“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实施意见,建立“红黑榜”制度,构建“惩戒之网”。2012年以来,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2365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759人,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同时,有效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成立由42人组成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加入文明博客圈,在新华网、腾讯网、新浪网开通博客和微博8个,发表博客1391篇、微博19280条。 该院开展“一站式”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具等服务设施,提供复印、电话、诉讼指引等相关服务,设置电子设备,提供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等相关信息查询。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承诺,建设“审查立案、公共服务、立案调解、信访接待和咨询答疑”五大工作平台,实现诉讼引导、立案调解、判后答疑等“十项功能”一站式服务。加强司法救助,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机制和涉诉信访司法救助机制。三年来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1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163万元。该院全方位信息化服务快捷为民,升级全市法院司法公开与服务网站,集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新闻发布、庭审直播为一体,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网上预立案、案件查询等网络在线服务。开通审判执行标准化服务微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自助查询,获取标准化服务。开通“12368”服务热线,专设程序法官,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一对一”程序服务事项。试行网络拍卖,实行“零佣金”制度。构建网上执行指挥服务平台,通过3G网络执法系统,对执行活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远程监控、指挥协调;“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与金融、土地、房管、公安边防、工商管理、林权车管等部门执行联动和信息查询协作配合;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曝光系统,提高了执行威慑力。为增进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该院在全省率先开通语音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信息查询、法律咨询、举证指导等人工服务。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自开通热线以来,主动为321个案件670余名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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