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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和司法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5-02-28 17:17:27


    本网讯(贾淑娟)  2月28日,宁夏彭阳法院召开2014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人民陪审员刘雅萍、司法监督员王宏东两名同志与法院先进工作者同台受到表彰。

    近年来,彭阳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司法监督员制度,加强对“两员”的培训、使用、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力,扩大参审案件范围;主动邀请司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善于联系群众等优势,切实使其担当人民调解员、执法监督员、法制宣传员和群众联络员等多重角色,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2014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件案件138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司法监督员参与重大执行案件、公开拍卖案件23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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