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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编外法官”推进社会矛盾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5-02-10 09:24:01


    本网讯(廖长春)  今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创新“编外法官”工作机制,在履职中充分利用自身特点优势,积极主动地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和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

    一是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在各7个乡镇、5个社区、3个医患、林业、土地纠纷调处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努力构建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特邀调解员四位一体纠纷化解机制。1-2月共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起,矛盾化解达86.1%。

    二是发挥“编外法官”职能作用。1-2月,43名人民陪审员和执行联络员共参加审理各类案件27件,调解民商事纠纷53件,协助执行案件63件,提供执行线索50条。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2月,联合“编外法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场次,解答咨询60人次,发放维权便民服务卡500余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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