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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法院“四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2-27 09:48:55
本网讯(刘佳南) 为了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出的建议能够真正的为审判工作所服务,并产生积极的效果,为了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保护,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民法院认真分析近几年办理的侵害或漠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纠纷案件,分析原因,并结合审判实际和代表的可行性意见,找准切入点,采取四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强化合议庭建设。该院成立了由一线女法官组成的妇女儿童维权专门合议庭,专门研究、分析、审理侵害或漠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纠纷案件,并在妇联和社区分别选任了2名和6名非领导职务的女性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除了参与审理案件外,还负责对此类案件审判效果的评估工作及审结后的跟踪工作,确保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纠纷案件不重复发生。 强化流程管理。专门设置了可行的、科学的妇女儿童维权审判流程。凡是农村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先由立案庭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和,调和有困难的或不利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立案庭当场审查,快速立案,并快速分流案件,由速裁庭进行审理,同时,对给付赡养、扶养、抚费、医疗等费用,并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向双方说明情况后,先于执行。切实从程序和实体上双管齐下最大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另外,凡涉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案件,畅通司法救助渠道,交纳诉讼费用确实有困难的,一律减缓免。 强化协调能力。与穆棱市妇联、社区建立了妇联主抓、法院主办、社区协调、居民配合的四位一体化维权模式,切实提高农村妇女儿童维权质量和效率。该院对居民反映有关他人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实,告知其向妇联反映或直接与妇联联系,由妇联负责查清,妇联查清后直接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或告知其到法院进行维权;法院在调解案件时,特别是在调解和审理妇联反映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时,要邀请妇联和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庭审,参与调解工作,形成了四位一体化联动式维权模式。 强化宣讲效果。成立了由女法官组成的法制巡回宣讲小组,定期走进社区和校园开展以家庭法制教育和青少年法制教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同时,为了达到宣讲效果,该院有针对性地制作了法制宣传手册,除简单易懂的文字外,还加入了具有教育性较强的图片资料,可以使妇女儿童很直观地感悟到宣传手册的教育意义。去年,该院下发宣传手册500册,开展巡回宣讲活动5次,受教育人数为2000多人次,宣讲对象多为妇女、空巢老人、留守儿童。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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