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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酒后猥亵8岁女童被其母亲发现领刑
发布时间:2015-02-10 08:50:10
本网讯(黄文 周虹) 一六旬老汉酒后到朋友家串门,在无旁人的情况的下,将魔抓伸向朋友家的8岁女童,在猥亵过程中碰见女童母亲逃离了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伍小丁有期徒刑两年。 2014年8月6日12时许,被告人伍小丁吃过午饭后来到老乡刘某家,刘某妻子见被告人伍小丁喝了酒就让其在自己租住房屋的客房内休息。期间,被告人伍小丁见上完卫生间的被害人刘某某(2006年出生)独自一人,遂产生猥亵之意,将刘某某抱放在床上,强行将其内裤脱至膝盖处,用手指抠摸刘某某的阴部,并用生殖器触碰了刘某某的的大腿内侧和肚子等部位。在此过程中,被告人伍小丁的行为被被害人刘某某的母亲撞见,被告人伍小丁趁机逃离现场。案发后,被告人伍小丁亲属向被害人刘某某的亲属赔付了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伍小丁获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小丁为寻求性刺激,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伍小丁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伍小丁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伍小丁表示服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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