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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满丈夫“性无能”起诉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5-02-26 09:50:44
本网讯(雷春荣 谢康亮) 高安一女子因夫妻性生活得不到满足,便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以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为由驳回了王某(女)的离婚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其不准与其丈夫赵某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2009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并生有一女儿。随着工作压力的增大,赵某感觉身体越来越差,对夫妻性生活也感觉力不从心,加上妻子王某不断的数落、挖苦,赵某已不能满足正常的夫妻生活了。王某觉得自己还年轻,不能就这么过下去,遂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性生活只是夫妻日常生活的一小部分,丈夫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拼命工作也是为了让家庭更加幸福,由此导致身体发生情况实属正常。作为妻子应当给予安慰、鼓励和更多的关怀,而不是打击、挖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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