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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尽心执行解民困
发布时间:2015-01-21 10:59:06


    本网讯(郭宁)  一宗劳务受害赔偿纠纷,从拒绝赔偿到对簿公堂再到申请执行,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在法官的努力下,出现了原被告携手送锦旗的动人场面.

    2015年元旦刚过,当事人温美刚、于显东这两个曾经“水火不容”的案件当事人一起来到密山法院,将一面写有“高效规范办实事,热情贴心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二庭庭长宋清江和干警张亮的手中。

    鸡东县东海村村民温美刚,平日里靠打零工、出苦力维持全家人的生活。两年前,温美刚在为于显东打工过程中意外受伤,造成九级伤残,5个月内都不能外出劳动。意外受伤后,温、于二人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成协议,温美刚一纸诉状将于显东诉至密山法院,后法院判决温美刚自行负担11516元,于显东赔偿温美刚46068元。判决生效后,于显东却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无奈下,温美刚向密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二庭庭长宋清江将此案列为执行重点,指派业务能力较强并曾在密山市杨木乡工作过的执行干警张亮主办该案。为了让温美刚尽早拿到赔偿金,缓解生活困难,干警张亮决定以劝说被执行人于显东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为突破口,通过和解的方式来处理该案。

    在和于显东交流的过程中,张亮发现于显东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了解。同时,于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富裕,日子过得也比较拮据,他确实不具备一次性给清46068元赔偿金的能力。

    情况了解清楚后,张亮从“理”字出发,释法说理,宣传法律,同时也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利害关系;耐心劝导,以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为了减少被执行人额外承担的执行费用,张亮不顾三百多里路途的颠簸,每次都是自已掏钱买票乘长途汽车往返于当事人家中。

    在张亮苦口婆心劝说下,于显东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和温美刚达成和解协议。随后,张亮又开始始积极做温美刚的思想疏导工作,劝其放弃部分权利,就这样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案画上圆满句号。于是,便出现了案件双方当事人一同为办案法官送来锦旗的感人一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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