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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法院成功执结两起六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5-01-21 10:33:29


    本网讯(付卫萍)  当“老赖”的“新车梦”碰上法院的“失信”措施时,则真的只是“一个梦”。新年伊始,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运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两起长达六年的积案。

    邓某在2008年因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被樟树法院判决赔偿刘某1.6万元,在2009年又因与李某等人的财产损害纠纷案被判赔0.4万元,该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邓某以长年在外跑长途运输的优势,与执行人员开始了长达六年的“躲猫猫”,先是清空所有的银行帐户,再举家外出,下落不定,每当执行人员获取邓某的下落赶到场时,邓某已是驾车人走远,案件的执行限入了死局。

    2015年新年伊始,邓某却主动到了樟树法院,要求付清所有款项。原来,邓某想在新年里购置一台新货车,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被拒。经查询,邓某早在2014年1月就被樟树法院列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贷款、出行、消费均受阻。要从名单中删除的唯一办法即是履行法律义务。邓某感慨道:“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原以为能躲得了,哪晓得总有根绳子在拽着我啊!”与执行人员躲了六年的邓某主动到法院交清了所有款项,请求将其从名单中删除,两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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