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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法院古城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5-01-21 10:18:00
本网讯(李尚武)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古城法庭始终坚持以提高司法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为核心,勇当司法为民的排头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辖区各项事业发展和保护基层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围绕全局,能动司法。紧紧围绕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村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利益分配影响,出现了许多邻里纠纷和矛盾,制约了改造建设工作的进程。人民法庭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审判工作的同时,利用巡回审判、法官包村等形式上门到户对群众进行释法析理,有力地支持了工程进展。在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案件中,法庭积极和乡镇政府联系沟通,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维护了双方的利益,又促进了乡镇经济的发展。 提前介入,化访维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延伸服务范围,积极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对信访案件、非讼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在第一时间介入,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农村山林土地纠纷是最难处理的一类纠纷,辖区内白沙镇跨县、跨省边界线较长,经常出现边界间的山林土地纠纷,伴随这些纠纷的常常会出现行政确权、行政诉讼、侵权诉讼等连环诉争,一时半会是解决不了的,如果不及时介入往往会引起边界村民间的群体械斗事件。古城法庭主动提前介入,通过进行思想疏导、法制宣传等工作,缓和人民群众的过激行为上升到法制的理性思维,引导村民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诉调对接,加强指导。主动配合乡镇综治、司法机构协调化解重大突发矛盾,零距离对接基层诉调机制,构筑乡村综治联动网。古城法庭每年初都利用辖区乡镇村干部综治维稳工作会议之机,对村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解,与村干部座谈调解心得体会,充分利用发挥好村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理事会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作用。在平时经常组织民调人员旁听法庭案件的审理,邀请基层调解组织有关人员,特别是当地人民陪审员参加重大案件的调解、审理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大量的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2014年白沙镇7个村委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7起。。 2015年1月20日,古城法庭参加了白沙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白沙镇年终综治维稳会议,会上白沙镇人民政府在感谢一年来古城法庭对其综治维稳工作的大力支持的同时,更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古城法庭在基层维稳工作上取得新的成就。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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