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英 程辉) 2014年度,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深入开展办案标兵评比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干警办案积极性。全年共涌现月办案标兵99人次,季办案标兵29人次,半年办案标兵17人次,年办案标兵11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2014年三门峡中院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使全院干警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提高,办理案件是你追我赶争当月、季办案标兵。据了解,办案标兵的评选依据非常客观、公平、公正,评选办案标兵依据都是由该院审管办提供的每位干警的结案数及案件的质量和审理期限进行总和考评,1至12月份被评为月、季办案标兵的干警是月月有新面孔,季季有保持者,成为办案标兵已成为三门峡法院广大干警的工作目标和荣誉。1月16日上午,在三门峡中院召开2014年度全市法院业绩量化暨业绩考评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利荣依据院审管办对全院干警各项业务指标的客观考评,宣读了《关于表彰2014年度办案标兵的决定》,对2014年度办案标兵进行隆重表彰,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亲自向办案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全体干警向荣获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干警予以热烈掌声,向办案标兵们表示热烈祝贺!
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号召广大干警要以“办案标兵”为榜样,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为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本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重视办案效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