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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骗取拆迁补偿款 四人涉嫌贪污出庭受审
发布时间:2014-12-25 08:32:15
本网讯(韦林汕) 12月24日,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贪污案件。检方控告该市一名建筑公司职员、村委小组组长等四人,虚报房屋性质诈骗拆迁补偿款80万。庭审中各被告辩称,不是公职人员不涉嫌贪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谢智波作为南宁市某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拆迁员,陈世光原任柳州市某村委小组长、伙同饶贵彰、周锋共同商量在拆迁项目中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 四人合伙将柳州市鹧坞江村部分无证私人性质房屋及其附属物虚报为集体性质的房屋,以此多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807539.7元。 当日庭审中,对于犯罪定性是否属于贪污,控辩双方有不同意见。四名被告及其辩护人认为,谢智波在从事拆迁员时并未与建筑公司签订任何合同,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不符合贪污罪主体条件。其建议将犯罪行为定性为诈骗或合同诈骗。 而公诉机关指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四名被告人,在尚未被司法机关立案及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日的庭审现场有40名公务人员由单位组织前来旁听。庭审于当天中午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本案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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