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承德中院院长庭长全年直接办理案件300余件
发布时间:2014-12-24 15:35:49
本网讯(刘志刚) 今年以来,河北省承德中院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截至12月20日,院长、副院长(含执行局局长)、庭长(正职)直接办理案件366件,参与办案800余件,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年初,承德中院将院、庭长办案工作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有力抓手,从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高度,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院、庭长办案工作的实施办法》,细化责任、量化任务,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明确责任部门,加大督导推进力度。一年来,该院院、庭长纷纷走上“审判台”带头办理大案要案,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了审判工作开展,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工作的常态化。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