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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四举措快速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4-12-24 14:13:03
本网讯(韩丽敏) 为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常态机制,把农民工权益维护“关口”前移,切实维护了农民工权益。 创新机制,立案深磨工夫。活动开展以来,清丰县人民法院遵循“快捷、便民、高效”的方针,开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立案专项窗口,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做到当即审查,当即受理,优先立案。通过建立快速立案机制,为农民工提供导诉、答疑、代写诉状等“一站式”服务,方便农民工兄弟快速立案。目前,农民工诉讼当日立案率为99%,已为3名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缓交诉讼费8000余元。 简化程序,争取当天结案。在活动中,清丰县人民法院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做到当天审理、当天结案。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在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做到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梳理涉农民工案件25件,农民工工资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7.9%,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质效。 调解优先,和谐劳资关系。该院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审判庭法官在保障快速审结案件的基础上,进行审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争取让农民工兄弟早一点拿到工资。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执行庭法官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目前,农民工工资案件调解率达93%,平均审理期限为9天。 集中力量,遏制欠薪行为。清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加大执行力度,案件承办责任到人,执行人员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由专人负责、优先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高效快速地将执行款物亲自送到权利人手中。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执结案件15件,涉案标的35万元,对12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农民工当事人发放执行款12.5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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