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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柔情女法官
——记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施琼 作者:邓维丽 马中法 发布时间:2014-12-23 13:28:29
施琼,女,1973年12月出生,现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主持工作)。在博望法院,提起施琼,同事们无不对这位在审判一线勤勤恳恳工作了近二十年的女法官表示由衷的敬意。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审理民商事、刑事案件2000余件,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无一缠诉、上访。为此,她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并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她撰写的裁判文书入选“全省法院十大优秀裁判文书”、撰写的论文被评为一等奖。 她热爱法律,以敬仰之心钻研法律的精髓与要旨。施琼常说:“如果你拥有一份工作,真的很好;如果你拥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那你是幸运的;我热爱法律,审判工作让我感到十分幸福!”在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复杂多样,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对司法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施琼深知只有掌握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准确把握法律的精髓与要旨,才能站在审判前沿理性思考,才能正确诠释法律真谛,从而办出高质量的符合立法精神的案件,成为专业知识精深、社会经验丰富的复合型法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她抓住一切机会,在法律知识的海洋中快乐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顺利取得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4年初,领导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一件罪与非罪存在重大争议的大案交给施琼,此案在马鞍山市影响很大,办案也有相当的难度,施琼仔细地一遍又一遍翻阅二十余本卷宗,理清了法律关系,甄别了有罪与无罪证据,写下了七十多页、五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和五十余页、三万多字的判决书,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作出了精准的刑事判决,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国家挽回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她心系群众,用真情消融当事人心中的坚冰。施琼常以女性独有的细腻,洞察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以不屈不挠的韧劲把法律的睿智、刚性与女性特有的柔情、耐心融合在一起,入情入理入法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2014年6月,施琼作为审判长,参审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害人与三被告人是兄弟、叔侄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大打出手,导致轻伤后果。施琼深知处理此类案件,简单的一纸判决非但不能化解纠纷,反而可能会激化、加深矛盾,必须查找犯罪原因,研究犯罪心理,找准感化点,才能彻底解决矛盾。为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施琼指导承办人十余次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组织调解,试图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但由于当事人之间已经吵打了二十余年,积怨已深,势同水火,调解工作数次陷入僵局,施琼毫不气馁,果断地调整调解方案,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村民委员会联系,巧借外力,联动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了和解协议,不但顺利处理案件,也消融了积在当事人心头多年的坚冰,弥合了亲情的裂痕。 她无私奉献,用执着和真诚挥洒热血与青春。施琼在审判一线工作多年,养成了细致严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习惯。加班加点阅卷制判、四处奔波核实案情已成为她的工作常态。由于她办事认真、经验丰富,领导常把大要案交给她办,她也总是能把案件办得令人信服。日常生活中,她是父母的女儿、公婆的媳妇、丈夫的妻子和儿子的妈妈,她爱家人,更爱自己的审判事业。为了法官肩负的责任,她无暇顾及柴米油盐,无暇陪伴夫儿老小,也无暇顾及为了事业长期付出而导致的身心疲惫。 同事敬佩施琼,不是因为她有豪言壮语,而是因为她兢兢业业、勤勉工作;群众感激施琼,不是因为她有惊天义举,而是因为她时时刻刻为百姓排忧解难。“法官是公平的使者,是正义的化身,是法律的守护神。”这是施琼的座右铭,也是她工作作风的真实写照。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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