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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殿龙批示肯定崇左中院信息化建设亮点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15 14:09:29


    本网讯(曾静)  1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对《崇左中院创新专项执行活动工作方法 开辟法院宣传新阵地》一文作出批示:崇左市中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统一部署,把开展“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与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化为支撑,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统筹推进执法办案与其他各项工作,有力推动法院工作上档升级,值得学习借鉴。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崇左市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崇左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认真部署工作。该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在2014年11月30日之前,在本单位大门口设立LED电子显示屏,在商场、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或租用电子显示屏,通过循环播放等方式向广大民众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高消费线索的举报电话,公开法院新闻发布会、庭审直播、开庭宣判等司法公开内容和法院先进典型等信息,扩展执行信息化建设渠道,强化“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意义与实效;开辟法院宣传新阵地,提升法院对外沟通能力,从而进一步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稳健发展。

    在“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崇左中院率先公开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举获得罗殿龙院长的肯定与批示。截至2014年11月24日,全市法院通过已建成的崇左市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功能共发送银行查询41246次,涉及案件843件,涉及存款金额6713万余元,涉及被执行人2449人,反馈35786次,提起查询车辆1542次,反馈1347次,涉及车辆688辆,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18人/次,限制出境人101人/次,限制高消费293人/次;拟清理的一年以上案件已执结5071件,结案率60.95%,提前完成最高法院下达的12月30日前完成50%案件清理工作的任务,同时拟清理的涉民生类和涉金融案件的结案率分别达到40.26%和45.45%;完成核补录案件12478件,其中核录8457件,补录4021件。

    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公开执行信息、拓展法院宣传渠道是崇左中院在高效、高质开展以上活动之后的又一创新举措,更是全市专项执行活动的一个亮点工程,其承载的意义与价值极大。一是创新专项执行活动工作方法,深化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理念。工作方法的创新,不仅体现了崇左法院在执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努力,更有力彰显了崇左法院在司法公开、司法为民方面的高度认识和工作决心。二是创新举措一体多用,开辟法院宣传新阵地。通过这一新的、全方位的宣传手段构架起法院与广大老百姓间的沟通桥梁,通过司法公开来增强法院良好形象,缩短民众对法院的距离感,为构建法治中国、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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